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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
2023-01-09 14:31: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4日在太仓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市委和苏州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1540件,为拼出“太仓速度”、全力振翅高飞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紧密围绕大局,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服务“5E·太舒心”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件71人,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的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3名涉企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认真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对职务贿赂上游犯罪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审查王某受贿案时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线索,引导侦查机关夯实证据基础,最终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2人。严惩借元宇宙、代币等概念炒作推广的“庞氏骗局”,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0万余元。

  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对9家涉案企业启动企业合规程序,有效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健全合规考察监督体系,推动市“两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太仓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市工商联、财政局等十部门共同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适用第三方机制办理合规案件3件。联合市工商联成立全省首批设协会商会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指导站,通过发挥“检政企”合力,引导并协助会员企业构建事前合规管理体系,提升民企发展正向聚合效应。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本土化探索,建立以简易合规为主的小微企业合规模式,助推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化“嘉昆太”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联合会签《关于高质量推进区域检察协作助力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举办“嘉昆太”检察论坛,完善嘉昆太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一体化平台,在侦查监督、公益诉讼、党建共建等领域建立常态长效协作机制,打造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示范样板,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深化“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工作品牌,邀请12位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至我市,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开展联合调研,助力构建跨区域、一体化长江大保护工作格局。

  二、依法能动履职,助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深化平安太仓建设。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太仓为己任,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2人,提起公诉824人。严惩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52人,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持续深化“断卡”“反诈”等打击治理网络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涉黄网络直播、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56件211人,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一起犯罪嫌疑人达153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强化精细审查、精准监督,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依法办理《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高空抛物罪案件2件,举办公开听证会,综合考虑案情和听证员意见,妥善作出处理决定。

  促进公共安全治理。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8件,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企业高处作业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会签《关于建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类危险作业罪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聚焦某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停靠现象反弹回潮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科学管控、智慧监管,获评苏州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围绕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受众4000余人。

  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依法办理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7件10人,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164万元。针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倾倒、劣五类水体治理等问题,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4份,督促监管部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聚焦长江内河流域货运船舶污染隐患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污染防治。办理的河道整治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千案展示案例,办理的某企业非法排放电镀废水污染环境案入选苏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三、持续强化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聚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两项监督”工作,在全省率先设立、实质化运转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178件,监督立案、撤案155人,纠正漏捕、漏诉23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58件、侦查指引文书62份。一篇侦查指引文书获评苏州优秀侦查指引文书,一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库,相关做法获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26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深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分别保持在95%、99%以上,速裁程序适用率67%,刑事“案-件比”始终稳定在1.2以下。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财产刑执行、社矫对象交付、在押人员监管等领域为重点,监督和纠正各类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2件。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6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建议再审5件、发出审违监督检察建议21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件。聚焦民间借贷虚假诉讼问题高发领域,通过大数据筛查和人工调查,主动发现一起案件存在不实借贷关系,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再审改判。以检察大数据理念推进类案监督,聚焦异地法律工作者不当代理、破产案件未及时终结执行等情形,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4条,制发检察建议2件。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妥善化解一起长达四年的民事执行纠纷,促成当事人息诉和解。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其中行政实体裁判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行政机关加大对国有土地乱占乱用、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整治力度。针对村民违法占用土地私搭乱建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监督管理,推动拆除违建面积7.4万平方米。邀请发改委等单位10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全力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执法司法协作衔接工作体系。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围绕公益诉讼“4+9”法定办案领域,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2件,被建议单位整改率达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诉请判令被告人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和修复费用,获法院支持。积极稳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樊村泾元代遗址的管理和保护。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督促主管部门积极履职、预防风险,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聘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6名,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四、坚持人民至上,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领导包案等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妥善办理群众信访、化解矛盾纠纷226件。开展公开听证105次,王某青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入选苏州市信访系统“十佳为民温情瞬间”。运用“1+X”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救助特困当事人69人,发放救助金61万元, “司法+慈善”救助新模式获评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践行“法理情”相融理念,办好民生“小案”,突出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办理的吴某某诈骗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儿童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起诉38人,在办理一起过失致未成年人重伤案件中,帮助被害未成年人走出生活阴霾,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深度报道。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在一起“网络贩婴”案中,创新运用“两函一令”方式全力解救、妥善安置、持续保障被拐卖儿童权益,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告义务。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依法起诉12人,对轻微犯罪的不起诉15人,同步开展个性化帮教,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成长正轨。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15个辖区派出所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家庭议事会3次,对电子烟违规销售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获评“苏州市工人先锋号”。

  引领全民法治观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依托“阳光检察”宣讲团、检察官以案说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0余场次,在国家级媒体发表检察宣传17篇,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加强对“一老一幼”的针对性普法宣传,深入社区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预防养老诈骗主题宣讲,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深入调研了解“双元制教学”法治需求,为高职院校“量身定制”普法课程。加强检察宣传全媒体建设,运用“两微一网”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创新工作,自主创作的防范新型毒品动画宣传片获《今日说法》、最高检正义网等媒体广泛转发,总点击量突破35万人次。

  五、全面从严治检,锻造高水平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党组带头学、支部交流学、个人自主学、政治轮训学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带动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纳入全院项目化管理清单,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锤炼队伍素能。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完善三类人员分类考核体系,全面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引航”工程,打造“娄检先锋”品牌,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案例演说等活动82场次,为检察人员成长成才搭建平台,1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获评 “苏州市检察机关青年精英人才”“苏州市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等称号。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案件分析,获上级领导批示10次,17篇调研文章入选核心期刊及省法学会年会文集。单位获评全国“节约型机关”、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深化内外监督。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43件。自主研发法律文书智能纠错系统,健全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办案质量流程管理、终身负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履职的评议,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等120余人视察调研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共获得各级各类荣誉59次,其中苏州市级以上荣誉30次。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充分、均衡,监督力度、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的理念、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复合型、高层次人才还比较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点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是首次。我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水平,聚焦苏州市域一体化、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民生福祉增进等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力开创工作发展新局面。

  一是坚持深学细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领悟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专题授课、座谈交流、集中轮训等方式,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悟,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点内容,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强化履职担当,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坚持将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太仓实践。深化“法理情”相融司法理念办好民生“小案”,全链条做好办案监督工作,以自我加压来为群众解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反诈格局。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 的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深化数字办案实战实效。

  三是深化实干笃行,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扛起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筑牢党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抓实干警日常考核考评,深化干部能上能下、员额能进能出、干警鼓励激励“三项机制”。突出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把重大案件办理、重要项目落实、重点工作推进作为推动年轻干警成长成才的试金石、磨刀石,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青年拔尖人才和优秀办案团队。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三个规定”,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各位代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所思所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担当作为谋发展,凝心聚力创新局,以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太仓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工作报告》中有关词、句及内容的说明

  1.报告中所用数据为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0日。

  2.P2 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3.P4 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针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态势,2021年10月,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重点分析了寄递行业快速发展背景下安全监管力度不足、制度执行不到位、新业态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督促强化部门协同,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4.P4 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 2022年3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发出“八号检察建议”,深入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类案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促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5.P4 河道整治公益诉讼系列案:集中走访全市河湖塘沟渠浜,对非法捕捞、非法倾倒垃圾、圈占水域等问题,向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份,并多次开展“回头看”跟进监督,推动清理河道38条、河堤垃圾56吨,灭除外来有害物种900余吨。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集中授课、联合巡河、跨区域协作等方式推动河湖长效治理。

  6.P4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明确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工作。

  7.P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8.P6 公益诉讼“4+9”法定办案领域:“4”即2017年6月我国诉讼法修改时明确列举的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的4个领域,包括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9”即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新增加的9个领域,包括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

  9.P6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最高检部署的提升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效能的网络平台,由检察机关特邀各领域人士组成专业化公益诉讼志愿者团队,通过该平台为公益诉讼提供案源支持和专业帮助等,是探索民主监督与公益诉讼相融合的新路径。

  10.P6 吴某某诈骗案:在办理吴某某冒充某部少校女军官实施诈骗一案时,在提前介入阶段,与公安机关、人民武装部召开案情通报会,引导全面收集证据;在审查逮捕阶段,发现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引导公安机关并案侦查,顺利锁定其余4名被害人,犯罪事实从移送审查逮捕的1笔增加到审查起诉的5笔,涉案金额从36万元增至243万余元。准确把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竞合关系,建议公安机关变更罪名,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最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获法院判决采纳,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步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结合案件加强军地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源头治理。

  11.P8两微一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检察门户网。

  检察门户网太仓检察院网址:

  http://sztc.jsjc.gov.cn/

  12.P9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