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部门负责人:张新亚(员额检察官、一级)
部门人员:沈建新、赵丽萍(员额检察官、一级)、楚昆(员额检察官、一级)、张帆(员额检察官、二级)、沈建新、沈春梅、王照、刘海涛、顾沂雯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部门负责人:张新亚(员额检察官、一级)
部门人员:沈建新、赵丽萍(员额检察官、一级)、楚昆(员额检察官、一级)、张帆(员额检察官、二级)、沈建新、沈春梅、王照、刘海涛、顾沂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