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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
2021-07-19 09:25: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因检察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太仓市户籍,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电脑操作水平,中共党员优先,法律、中文文秘类专业优先。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因违纪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7月20日16: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四、考核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考核方式:笔试+岗位技能考试+面试。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速录。笔试成绩发布在www.tcrc.com.cn

  4.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第一阶段成绩(笔试分数乘以0.3加上岗位技能考试分数乘以0.1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10%+面试成绩的60%=综合考核成绩,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优先人员(中共党员,法律、中文文秘类专业)可在第一阶段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中共党员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党员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未传者视为放弃党员优先加分。综合考核成绩发布在

www.tcrc.com.cn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组织政审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因政审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用工形式: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市检察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太仓市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执行。

  八、其他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512-5356220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