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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
2021-10-26 14:32:00  来源:检察日报

  2015年至2018年期间,苏州J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在明知其公司与上海Z公司、昆山X公司、苏州W公司等八家公司无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从上述八家公司开票117份,涉及税款170余万元,价税合计1186余万元。上述发票已由受票单位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苏州J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太仓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王某、李某对企业经营发展起关键作用,J公司系行业内高新技术企业,在江苏省内影响力较大,拥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数十项,经营发展良好。此外,据在案证据分析,J公司存在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缺失、管理人员和员工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确有整改必要。

  案发后,J公司企业合规整改的愿望非常强烈。经过实地调查并征询意见,太仓市检察院认为该企业符合适用企业合规从宽制度的条件。

  2020年12月16日,J公司向太仓市检察院书面提交承诺书,自愿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企业合规建设,由相关税务师事务所协助该公司进行企业合规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并作为第三方监督机制对该企业合规体系的建立予以监督。

  近日,涉案企业J公司向太仓市检察院提出了验收申请。

  近日,太仓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旨在共同验收J公司合规考察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并就J公司、王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否从宽处理听取意见建议。

  侦查机关代表、企业主管机关代表、第三方监管人、辩护人、3名听证员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黄汇慧就本案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认罪认罚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阐明本案适用企业合规从宽制度以及建议案件从宽处理的理由依据。

  J公司代表详细汇报了合规整改情况。第三方监管人阐述了监督评估情况及监管结论,考察组认为,该公司在合规意识上已有明显进步,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取得很大进步,企业合规建设达到标准。

  据悉,因为合规建设,J公司管理日益规范化,整改期间不仅取得了与行业内领先的德国企业合作的机会,还顺利突破桎梏,通过了国内该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的实地考察环节,成功取得大额订单。

  行政主管机关代表、太仓市税务局,以及三位听证员对合规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查提问,经过集中评议,三名听证员认为J公司企业合规建设达标,并一致同意对该案作从宽处理。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