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朱能巧 李伟萍)“涛涛(化名),你跟方某一起拉车门盗窃财物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但由于你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希望你今后能好好读书,多跟父母沟通,避免走上犯罪道路。”日前,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对临界未成年人开展了法律训诫。
2019年9月至10月期间,还在上初中的涛涛通过在深夜沿途拉车门的方式,多次盗窃车内财物,涉案金额达5000余元。
据统计,宁海平均每年有20余起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对这些涉案临界未成年人只能通过治安处罚、经济赔偿等予以惩治,却缺乏相应的帮教措施助其解决心理行为偏差问题,导致一些未成年人一犯再犯,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和社会稳定。
为解决这一困境,今年初,宁海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辖区高危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通过“检察+”工作法预防临界未成年人再犯罪。6月,该院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宁波市首个《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协同工作办法》,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新模式,根据未成年人个人情况、违法犯罪程度以及以往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评估,分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普通关注三个等级,并通过分类教育、个别指导、情感沟通、行为矫治等方式开展教育帮教。
涛涛是单亲家庭,母亲忙于工作,对其疏于管教,加上涛涛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从而走上违法道路,鉴于其家庭情况以及违法犯罪程度,涛涛被评估为“重点关注对象”。为更加精准地开展预防帮教,宁海县检察院在全面了解监护教育状况后,联合县教育局为涛涛制定了法律训诫、家庭走访、心理疏导、公益劳动等多种帮教措施,形成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帮教合力。同时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下一步该院将联合县妇联对涛涛及其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帮助其真心悔过、矫正行为、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