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说起来好像不是啥大事,或者说,一般人觉得这种行为到不了“犯罪”那样的严重程度。然而,这只是对作弊行为的一种“印象派”理解。事实上,考试作弊闯出来的祸可大可小,学校处分、相关考试组织惩戒之类都算小祸,真要有人想“干一票大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耍小聪明,等待他们的将是刑法严惩。
前不久,浙江省海盐县法院判决了一批组织考试作弊案,作弊者的“攻击”对象是机动车驾驶员考试。2018年底,驾校学员徐林根(化名)抱怨科目一考试难度大,自己肯定没戏,驾校教练就塞给他一个“黄牛”的联系方式,表示2500元包过,考过再付费。考试当天,徐林根在考场附近见到了“黄牛”,“他给我穿上一套宽松的衣服,上面绑着信号发射器,领口处有个微型摄像头,还给我耳朵里塞上了隐形耳机。考试时,摄像头会拍下考试题目,通过信号发射器传输到他车里的接收设备上,他再通过耳机把答案报给我。”
所谓的高科技作弊,确实能强化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因为他们不晓得,技术只有工具价值,能高科技作弊,就能高科技反作弊。不管什么考试,只要考生放弃努力,把通过考试的希望寄托在这种“奇技淫巧”上,离失败也就不远了。果然,开考没多久,徐林根就被民警带走。考场外一众“黄牛”得到消息,立即四散奔逃。第二天,涉案人员赵某、霍某、于某等人落网。随着警方继续深挖,一个把作弊当“生意”来经营的庞大群体浮出水面。
赵某曾是一名驾考培训机构的老师,本来只传授考试技巧,每人收费几百元,赚钱不多。后来他网购一批作弊器材,帮考生考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成功一门收取1500元到3000元的费用。截至案发,赵某帮学员作弊总计560余人次。一些驾校教练也抢着分羹,介绍学员作弊可以收取介绍费,帮学员通过考试还能提高自己的业绩,真叫“两全其美”。该系列案揪出涉案教练40余名,称得上人多势众。
生意之“意”由立、日、心三个字组成,或可解释为“成立之日必有心”。什么样的心呢?逐利之心当然少不了,但更重要的是一颗正直之心,是坚持走正道的良心。对培训机构老师和驾校教练来说,维护驾考的公平公正、合法有序本该是他们最大的“生意”。可惜他们错把犯罪当“生意”,砸了饭碗不说,还让自己身陷囹圄。
有道是:作弊非小事,闹大当入刑;犯罪非“生意”,正心趋避之。
(本期坐堂何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