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如何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在年初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应勇检察长回应时代之问、人民之需,对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科学谋划和具体部署,特别提出“每一个检察环节的具体案件都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产品’”。
把每一个具体案件都视为“检察产品”,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刚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2023年以来,最高检党组鲜明提出,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每一名检察人员都应该牢固树立“检察产品”意识,弘扬“工匠精神”,拿出“绣花功夫”,把高质效落实到每一个检察环节中,打造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好的产品,必然是适销对路的。要想生产出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层次、更丰富内涵的需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检察机关就要聚焦党的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好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住刑事检察特别是侦查监督中“不硬”的问题、民事检察中“不会”的问题、行政检察中“不敢”的问题、公益诉讼检察中“不精”的问题,做好“检察产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着眼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特别是要瞄准困扰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个案办理和类案监督,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质量是产品的生命线。要想生产出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必须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持续发力。每一件“检察产品”,都要经过多个“生产环节”。哪一个环节有瑕疵,都会影响产品最后的成色。这就要求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要对办案质量承担起“第一责任”,专注每一道“工序”,守好每一个关卡。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是“检察产品”中的精品。要更好发挥“检察精品”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推动治理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检察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高质效办案离不开高水平管理。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是提升“检察产品”质量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到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健全检察业务指导体系、管控体系、评价体系、制约监督体系,使检察业务管理跟上检察业务发展需要,为“检察生产线”的高质效运行提供持久的内生动力。
“检察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人民群众评判案件办得好不好,除了案件办理是否依法,还要看结果——群众的实际问题有没有解决、合法诉求有没有得到满足。因此,“检察产品”不仅关乎检察履职成果,关乎检察办案质效,更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始终秉持为民初心,将心比心,如我在诉,实实在在以履职办案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解开群众的法结、情结、心结,在实体、程序和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倾听群众意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产品”的根本标准,坚持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将“检察产品”理念落实到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优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