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色亮点明显,工作成效突出。”近日,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协调调研处梅峰处长一行来到该院调研青少年维权工作并对该院未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直以来,太仓市检察院未检工作从“心”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携手社会搭建关爱平台,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贴心办案
周六下午,小轩与母亲来到太仓市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办公室,当听到黄检察官对他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小轩失声痛哭,小轩母亲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不已。这是苏州市首例适用修改后刑诉法实施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
2013年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后,太仓市检察院根据办案实际,及时出台了《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审理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时,一般先考虑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在案件审理期间,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启动“周末审理”和“社会调查”机制,既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情况,又兼顾涉罪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名誉。通过走访社区和学校,对其开展调查评估后,该院与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签订帮教协议,设定考验期和考察组,并在考验期内适时跟踪回访。2013年以来,该院共对3名涉罪在校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签订帮教协议,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
暖心疏导
“我偷东西是为了证明我是成功的。”小何的这句话让敏锐的心理咨询师发现他的“成功观”有问题,于是对小何进行“房树人”心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小何因成长于单亲家庭,父母一方的角色缺位和家庭功能的缺失,导致其性格和认知上存在偏差,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黄检察官发现,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往往把注意力集中于犯罪动机、手段和造成的危害后果上,忽视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但通过类案分析,却不难发现,大多数的涉罪未成年都存在心理问题,这与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的关键阶段是分不开的,他们心智还不够成熟,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误入歧途。只有根治心理疾病,才能摆脱再犯的危险。因此,案件上的释法说理固然重要,心理上的疏导更是必不可少。基于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太仓市检察院于2013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了苏州市检察机关首家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中心,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和救助,与涉罪未成年人面对面、心交心。让涉罪未成年人摆脱心理阴影,重拾生活信心。目前,该中心已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评估并出具报告,对案件的最终处理起到了参考作用,3人及时从犯罪阴影中走出,全身心投入学习,其中1人因综合成绩优秀获得了其所在学校唯一一个公费赴青岛学习德语的机会。
爱心接力
“一些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更需要社会伸出援手,给予关爱和救济。”看到小斌和年迈的祖父母共同居住在50平米的狭小房子里,靠着祖父微薄的退休金相依为命时,黄检察官喟叹不已。
当大多数孩子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下健康成长时,社会上却有一群孩子被称为“特殊群体”,遭到漠视和排斥,他们中有的是闲散青少年,有的是有不良行为,有的在流浪乞讨,有的是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还有的是农村留守儿童。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特殊孩子更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太仓市检察院从当地社区、司法所了解到这群特殊孩子的生活情况后,主动牵线搭桥,联合市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14个部门构建社会“关爱平台”,全面启动育苗工程、牵手工程、净化工程和阳光工程等“五大工程”。今年以来,该院通过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各类法制教育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一对一”成功帮教3人,走访慰问3人,联合社区建立“四点半学校”关爱流动儿童30余人,举办“自信启航”夏令营择优选择25名留守儿童参与等方式,将法治的理念和社会的温暖传递给这些特殊孩子。
“检察机关不仅要立足本职,积极从慎用强制措施、开展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方面给予涉罪未成年人更多的权利保护,更要充分参与到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去,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太仓市检察院杜建伟检察长掷地有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携手社会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太仓市检察院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