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芳敏赴太仓市委政法委交流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经验做法。
学习交流会上,任芳敏组长结合典型案例,生动、详细地解读了什么是“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三个规定”意义?如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学习结束后,任芳敏组长与政法委干部交流了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的经验做法。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通过此次交流学习,使政法干警对“三个规定”认识更深、把握更准、方向更明、执行更严了,后续也将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