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我院与市河长办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助力全市重点河湖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高效利用。意见明确,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办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专项整治、联合办案、损害赔偿督促落实和法律监督等六个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为保障“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起到实效,6月22日上午,李兆民副检察长带领第五检察部干警至市水务局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双方商定于7月份共同开展全市河长培训工作,选取重点河道开展联合巡河活动,初步构想与昆山河长办及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河长联合协作机制,共同参与劣V类水体的治理,并吸纳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行政及司法合力等。会后,6月23日下午,五部干警与水务部门就城厢镇及高新区劣V类水体情况进行实地摸排,掌握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