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8-05-15 16:0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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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刑执科、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技术科、行装科、法警大队、案管科、港区检察室、沙溪检察室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检察监督,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记使命,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作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把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确保检察工作方向始终正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司法为民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融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等重大论述,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是深耕主业,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贡献。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综合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果。以法治为引领,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推动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共治共享等方面延伸,推进法治太仓建设。

  三是深化改革,在推动规范司法上有新突破。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专业化、扁平化管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侦查监督、出庭公诉、审判监督,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探索建立与监察机关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全业务智慧办案。强化新媒体运用,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

  四是党建引领,在强化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定力。加大业务能力实战训练,加快推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注重培养、引进、储备检察机关精英人才,构筑检察人才新优势。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扎实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具体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仓市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794.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831.11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2.住房保障费用的正常增加;3.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794.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794.3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794.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1.11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2.住房保障费用的正常增加;3.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二)支出预算总计4794.36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3979.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07.45万元,增长29.54%。主要原因是基

  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有增加,其中项目支出中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6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55.28万元,减少44.95%。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起退休人员退休经费由市社保统一发放。

  3. 住房保障(类)支出502.5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8.94万元,增长55.29%。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两次调整后的增加以及每年正常调整后的增加。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438.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15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缴费的正常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55.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3.96万元,增长82.80%。主要原因是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无发生。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794.3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94.3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794.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438.90万元,占71.73%;

  项目支出万元,1355.46占28.27%;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94.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1.11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2.住房保障费用的正常增加;3.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794.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1.11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2.住房保障费用的正常增加;3.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502.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5.60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员额制后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社保缴费的增加。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355.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3.96万元,增长82.80%。主要原因是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3. 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1.02万元,与上年相比

  增加27.89万元,增长29.95%。主要原因是2017年9月新增2个事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5.67万元,减少86.02%。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起退休人员退休经费由市社保统一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8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8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

  3.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后2018年新增。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6.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0万元,增长6.80%。主要原因是每年调整后正常增加。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8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66万元,增长197.80%。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两次调整后的增加以及每年正常调整后的增加。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3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39万元,增长52.93%。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两次调整后的增加以及每年正常调整后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43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1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427.93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94.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1.11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2.住房保障费用的正常增加;3.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502.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5.60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员额制后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社保缴费的增加。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355.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3.96万元,增长82.80%。主要原因是入驻新大楼后增加了房屋租赁费以及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3. 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9万元,增长29.95%。主要原因是2017年9月新增2个事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5.67万元,减少86.02%。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起退休人员退休经费由市社保统一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8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8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

  3.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后2018年新增。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6.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0万元,增长6.80%。主要原因是每年调整后正常增加。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8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66万元,增长197.80%。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两次调整后的增加以及每年正常调整后的增加。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3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39万元,增长52.93%。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两次调整后的增加以及每年正常调整后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438.9万元,

  其中:

  (一)人员经费301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

  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427.93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5%;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也未作采购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精简、合理安排各项开支后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遵守18大后八项规定的要求减少相关接待事务。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计划安排大体一致。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

  训费预算支出4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计划安排大体一致。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部门无此项内容)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上年与本年均无此项内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07.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53万元,增长10.13 %。主要原因是:差旅费中增加了在职人员上下班补贴。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85.0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20.0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65.0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0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上年与本年均无此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上年与本年均无此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31日

附件:太仓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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