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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太仓市检察院一季度类案数据公开
2020-08-27 14:30: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一、基本情况

  (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工作。

  本季度,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8件7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件56人,不批准逮捕18件27人。

  2.审查起诉工作。

  本季度,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235件302人,经审查,向法院起诉案件108件171人,不起诉26件56人,提前介入1件。

  (二)控告申诉检察。第一季度控申业务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17件,控告4件, 申诉2件,其他类8件,国家司法救助2件。

  本季度办理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2人次,目前案件还在办理中。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本季度共受理民事案件4个,发出执行监督类建议1个,再审检察建议2个。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个,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个,发出1个诉前建议;受理刑附民公益诉讼线索1个,立案刑附民公益诉讼1个,已发出公告。

  (四)监所检察。书面提出检察建议共计1份;口头检察建议6份。单独安全防范检察1次,联合安全防范检察1次。

 

  二、案件特点

  (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工作。

  本季度批准逮捕案件中,批捕盗窃罪17人,与去年同期(27人)相比下降了37%,批捕诈骗罪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26人)下降了61.5%,其中盗窃罪、诈骗罪的数量下降均比较明显。

  2.审查起诉工作。

  (1)危险驾驶案件呈下降趋势。本季度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09件109人,案件数环比下降17%,因疫情影响,下降趋势明显。

  (2)盗窃案件呈下降趋势。本季度共受理盗窃案件23件35人,案件数环比下降39.5%,因疫情影响,降幅明显。

  (二)民事行政检察。

  1.民事监督取得一定成效,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发出2份、执行监督建议发出1份,但其中1份因法院已再审而终止。

  2. 公益诉讼,长江口太仓段环资领域检察公益保护实施方案作为本年度重点任务实施。我院组织市自规局等6家单位召开了联合开展野生动物公益保护工作座谈会,并会签《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