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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代考”让父子俩双双触法
2019-03-29 16:15:00  来源:太仓市检察院  作者:庄岩

  近年来随着驾考市场的火热,同时也衍生出种种不法乱象。太仓市民潘国华为了通过科目一,让儿子潘全冒名顶替自己参加考试,结果被抓了现行,不但驾照拿不成,还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61岁的潘国华为了方便接送孙子上下学,报了个驾校培训班。然而本以为简单的考试,却在科目一上遇到了麻烦——农民出身的潘国华完全不会操作电脑。眼看考试在即,他听说驾照考试监考不严,便让儿子潘全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2018年8月27日,潘全来到太仓市车管所科目一考场,使用潘国华身份证进行登记后便开始了机考。刚答没多久,便因外貌和年龄与身份证不符而被前来核对身份的考官查出了异常。被带离考场后,面对民警的盘问,潘全对替父考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将其带往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讯问。当天傍晚,听闻替考一事败露,潘国华也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1月2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将该案移交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潘全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潘国华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二人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之规定,构成代替考试罪。考虑到二人社会危害性和法益侵害程度均很低,且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在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3月12日,太仓市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而由于有作弊行为,潘国华被取消成绩并停考一年。

  检察官说法:早在2015年11月,国家考试中的替考行为便已入刑。然而至今还有很多人认为,只有在高考、考研、公务员考试等“大考”中替考才会被刑法处罚,殊不知驾考也是国家级考试之一,在驾考中替考,不仅触犯了刑法,更是在培养“马路杀手”,是对公共安全的不负责。广大考生与其在旁门左道上花心思,不如扎扎实实学懂弄通,做文明守法好司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