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践行“为民服务、为党分忧”宗旨,继续围绕“争创苏州先进基层院”目标不断争先进位,经院党组研究,确定2018年度太仓市检察院重点推进项目:
第一项:刑事犯罪防控
项目内容:从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新形势下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通过对精神病人、看守所反复入所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未成年人、环境污染等类型犯罪的分析研判,配合不起诉宣告庭、以案说法栏目、彩虹桥工作室等实践项目的普法宣传,在保证办案质效的同时,及时发现和分析解决滋生犯罪的土壤和苗头性问题,会同社会各界采取措施,有效遏制和减少、预防犯罪。
时间进度:5月,案管、公诉、侦监等主要业务部门选取部分常见多发刑事案件逐步调研并形成犯罪原因分析报告。7月,探索在审查起诉、审查逮捕及刑事执行监督等环节嵌入个案分析、类案分析等预防模式。8月,邀请公安一线办案人员、刑侦实务专家,就已取得的调研成果组织召开犯罪原因剖析会。9月。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共同研讨防控举措,形成预防合力。10月,开展刑事犯罪预防工作宣传月活动。
第二项:1+X青年干警培养机制
项目内容:通过“双结对”职业导师制、“青年精英人才”培养计划、青年干警素能技能提升系列竞赛活动等多项举措全面提高青年干警综合素养,为检察工作更好发展储备人才。
时间进度:4月出台 “双结对”职业导师制计划,组织近两年参加工作的青年干警与院领导、业务骨干双结对,帮助青年干警实现角色转换。4月出台实施“青年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具有深厚理论素养和专业造诣、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能够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精英人才,发挥好青年精英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3-9月完成青年干警素能技能提升系列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年干警业务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3-12月继续搭建“娄东检察学社”、检察长助手、“娄东检察文化沙龙“等平台,加快青年干警成长。
第三项:构建环食药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太仓实际,由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民事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环食药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等活动,实现环食药案件审查逮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一体化办理,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效果。
时间进度:3月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侦查监督、民事行政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定初步实施方案。4至5月,出台实施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6月前提交检委会讨论审议通过机制文件。后期正式实施,并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第四项:值班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快速办理机制
项目内容:通过建立简易程序快速办理机制,简化诉讼程序环节、降低诉讼成本和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的程序公正。建立律师驻检察院值班制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和程序选择,激励并促使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认罚,保障简易程序快速办理机制的运行,更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正的知情权、获得专业咨询和法律帮助权利的保障。
时间进度:4月与司法局、律协沟通派驻律师可行性,5月签订实施办法,6月正式进行律师值班,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办理。10月总结经验。
第五项:探索建立在押人员财物及时返还制度
项目内容:对在押人员反映财物被扣押未发还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整理近年来未及时返还财务情况数据并分析原因,形成调研报告,与公安局共同研究出台在押人员财务及时返还制度,充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时间进度:4月-5月为全面摸排阶段,对近几年未及时返还财物情况进行调查,整合数据,分析原因,并形成调研报告。6月-7月为座谈会商阶段,与看守所、公安法制大队、刑警大队等具体监管、办案部门沟通协调,将调研情况向其反映,并听取其在办案过程中实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对策。8月至9月为形成制度阶段,根据会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在征得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形成会签文件。10月至12月为贯彻落实阶段,按照会签文件严格执行,执检部门将统一进行检察工作,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意见。
第六项:行政检察监督约谈制度
项目内容:改造办案区民行约谈室、会见室,出台行政检察监督约谈制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规范流程。后期选择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
时间进度:6月前提出办案区民行约谈室、会见室改造方案,并初拟行政检察监督约谈制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规范流程。待本院办案区改造完成正式实施。后期选择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
第七项:深化“1+X”多元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项目内容:“1+X”多元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是我院立足检察工作职能,拓展司法救助渠道、丰富司法救助形式的重要方式,是提升检察工作社会效果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项目将在以往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机制运用,尤其涉及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的案件,实施多元化救助,提升机制运行效果。
时间进度:3月通过与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就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办理等相关工作开展沟通交流,完善机制运行模式。4月深入学习文件,加强对经济困难证明的审查,在审查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5至9月加大与本院办案部门沟通联系,时刻关注救助案源,尤其涉及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的案件,积极开展救助。对涉案未成年人案件提供具体的经济帮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医疗救助、教育救助、观护帮教等多元救助,实现救助渠道立体化,最大限度的为特困未成年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10月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机制,形成文字材料。11-12月完善工作档案和台账。
第八项:刑检办案区改造
项目内容: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将原办案区改造成一个符合各个业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办案场所。办案区信息化真正做到纵横全覆盖、视频全贯通、业务全应用;在省院推出十大平台的基础中开发《智慧办案综合指挥平台》、《智能前台》系统。
时间进度:4月份改造方案征求各业务部门意见。5-6月申请财政资金并进行招标,11月前完成改造工程。
第九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人节点告知平台
项目内容:对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人,在公安阶段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绑定案件之后,我院微信公众号在抓取政法平台信息后,在案件改变办案节点时,自动向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人发送节点改变信息。同时,自动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发送相关告知文书,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确认之后,视为相关告知手续完成。
时间进度:4月中旬跟公安机关协调,在公安阶段让相关人员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4月底之前将相关方案与软件公司协调。5、6月软件公司制作及调整。7月正式上线。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