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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对顾明、戴荣淦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3-11-22 16:11: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太检民公告〔2023〕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顾明、汤巨涛、张国威、程斌、殷和进、戴荣淦、谢如健、吴华辉、张新根等多人组织他人实施或故意在航道内倾倒渣土的行为,可能导致船舶搁浅、倾覆等危险,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娄东街道柴行街2号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电话:0512-53562827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26日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