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第四检察部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太仓市部分商铺存在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或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标志的问题。第四检察部于2022年5月23日向太仓市烟草专卖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履行职责。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清朗无烟的社会环境,5月27日上午,第四检察部联合太仓烟草专卖局、太仓市监局,开展电子烟销售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商家规范销售调味电子烟,并向商家宣传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销售对象的身份信息核实,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各商家均表示将依法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