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理念,11月15日下午,我院第五检察部联合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璜泾镇人民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并邀请“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共计向新市河和双江河投放78万尾鲴鱼鱼苗。鲴鱼又称生态鱼,具有净化水质、改善水生态的特殊功能。检察官在增殖放流的同时,向围观群众开展普法教育,介绍了增殖放流活动的意义,阐述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近年来,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积极开展增殖放流等活动,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太仓市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公益保护新模式,凝聚涉水公益保护合力,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