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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开展业务学习
2024-07-31 17:08: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9日晚,我院青年干警按例开展夜学活动,本次学习活动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怡帆主持,唐华主讲,我院青年干警参加。

  本期学习的主题是涉烟草案件的相关罪名适用,结合《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审判参考》的典型案例,对生产、销售、运输假烟,持证超范围经营真烟,借证经营真烟,走私国外烟草后销售等不同情形进行梳理,对案件中涉及到的想象竞合、牵连犯,嫌疑人的主观明知、地位作用认定思路做了重点解读,简要梳理了假烟案件罪名适用的一般思路。各位干警还结合我院办理的相关类似案件,对从一重处、处罚较重、犯罪所得等内容进行讨论。

  最后,冯怡帆副检察长进行总结答疑,在办案中对持证超范围、超地域经营烟草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刑法中的非法经营行为,从一重处的适用是在去除其他量刑情节情况下罪名之间的比较,并举例进行说明。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