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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录公示
2019-09-26 17:12: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因1名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拟补录1人,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10月8日,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的情况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实名向太仓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12)80607017。

  拟录用人员:王沁辰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6日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