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群众满意率两年实现大跨越 赣州南康: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
2021-10-26 11:10: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陆青 张子璇 黄胜 黄昭才

提起群众满意度,对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来说,这是一根扎在每名干警心里的刺。5年前,该院在全市19个基层院考核中排名第一,但却因群众满意度排名成为全省倒数第四,导致所有评优评先被一票否决。直到两年前,该院群众满意度排名仍处于全省中游水平。

日前,2021年上半年江西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在检察系统中,该院群众满意率达100%,在全省106个基层院中排名第一。仅仅两年时间,为何能实现质的飞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该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在“提升满意率、降低不满意率、转化不了解率”上下功夫,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做实诉前调解

从源头化解矛盾

“如果被判刑,我这个家怎么办?”今年3月,南康区检察院在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曾某进行讯问时,曾某反复恳求检察官帮助促成双方和解。

“我们从审查逮捕阶段开始就一直在积极组织双方和解,但是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没能达成共识。”该案承办检察官方代昌介绍说,曾某家庭经济困难,且没有为车辆购买保险,无力承担赔偿款。

后来,检察官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发现,曾某务工的公司愿意为其筹集部分赔偿金,以解其现实之困。检察官遂积极邀请当事人双方近亲属、曾某所在公司代表等,再次组织和解。通过释法说理、耐心沟通,最终,被害人一方对赔偿金额作出了让步。曾某当场支付了赔偿金,并获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南康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如今,曾某的生活已经回归了正轨。

“我们点亮一盏灯,就会给百姓带去温暖。”方代昌告诉记者,基层案件案情大多相对简单,如果一诉了之,办案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因此,该院在办案中始终秉持“能调则调”的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有意愿调解,或经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有必要调解的,承办检察官会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带案和解”;若和解未果,再由该院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开展“专业和解”;若仍无法和解,则邀请公安机关承办人、律师、村(居)委会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介入,以公开听证等方式开展“联合和解”,尽最大努力把纠纷解决在诉前。

做好过程预防

确保涉检矛盾不出院

案子办结了,群众是否满意?“我们对前期办结的部分案件进行回访时发现,有些涉案利害关系人对办案的结果并不完全满意,原因是释法说理和意见征求工作较为滞后。”南康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张莉介绍说。

为此,该院经不断探索实践,创建形成“全流程梯次递进同步访”办案模式,将原来的案后回访延伸至案中同步访,做到“应访尽访”。

具体而言,该院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3日内,会由专门人员通过短信或寄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第一时间向涉案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等告知相关诉讼权利、案件办理程序和进度,并收集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办案过程中,对案件存有疑惑的对象,或普访中对案件不满意的对象,办案人员将会在5日内对其进行专门回访,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同时,该院每月定期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并将有意见或不满意的回访对象汇总后,反馈给原办案人员再次进行释法说理。对仍不满意的对象,由分管领导与办案人员一起带案下访,进一步做好答疑解惑、交心解难等工作,防止矛盾转化升级。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已对585起案件1191人开展了短信普访,收到电话、短信回复100余次,对240余起案件进行了专门回访,积极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答疑解惑。案件办结后,对243起案件479人次开展了案件回访,对其中不满意的13人次积极释法说理,最终通过带案下访全部化解了不满意情况,实现了“零差评”。

做优终端化解

助力信访积案治理

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机制,是南康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当事人存在‘信访不信法、信律师不信承办人’的认识误区。为此,我们积极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南康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郭榕说。

伍某夫妻因女儿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多年到该院上访,承办人多次接访均没能起到较好效果。后来,该院邀请了两名律师参与接访,由律师以第三方身份进行释法说理,为信访人提供专业建议,最终信访人息诉罢访。

为了更好地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该院还与当地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值班律师常态化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明确值班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的适用范围、相关程序及解决办法,并建立律师人才库,让来访人自主选择接访律师。“目前,每周二、周五的接访日都有轮值律师在场,在来访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参与进来。”郭榕说。据了解,2019年以来,该院通过律师参与信访案件27件,化解27件,100%将矛盾化解在了首办环节。

“在办案中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的系列举措,既是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尝试,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场生动实践,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一次次办案中,流进了群众心里。”全国人大代表陈隆梅说。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