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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行为”埋雷,不能让消费者埋单
2021-12-30 13:57:00  来源:检察日报

  据调查显示,宫颈癌在中国成为了近10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肿瘤之一,而预防宫颈癌最“吃香”的九价HPV疫苗(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却“一苗难求”。近日,澎湃新闻暗访发现,有些代预约疫苗者背后不仅有着专业技术团队,直言月入数万,甚至自称是“技术的较量”。

  这种代预约行为,与代抢票、代挂号等行为有相似之处,其原理是代理者受委托后通过手动或依托技术等方式,代替用户提交订单,获得一定利润。一般来说,当收取的服务费用在合理限度内时,且代理行为手段合法,可以将其看作合法民事行为,将这份利润视为合法劳动报酬。

  然而,若像“黄牛”一般,以此为业,大幅抬高服务费用,甚至采用不正当技术手段,则难免会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有违公平原则。在互联网时代,诸多行为已由线下转为线上。上述“代行为”一经衍生,“代经济”也应运而生。这可能会使得一部分人在享受“代经济”“福利”的同时,而使另一部分普通用户预约成功的机会大幅下降。此外,在技术协助过程中,因后台频繁刷新系统,可能会导致系统延迟,甚至服务器瘫痪,由此阻碍普通用户的操作。

  对于“黄牛”背后技术团队所作所为的定性,往往须考察技术手段的原理。当这些技术团队不但使用自动化的“代抢”手法,而且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的情形,则可能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若存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则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且,“黄牛”若明知技术团队所为,仍为其揽客,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而对于有关报道中提及“黄牛”打点医院工作人员,若属实,且达到规定数额,则涉嫌行贿犯罪。

  技术加持下,“代经济”行业就像一块利润丰厚的“蛋糕”。如果不适时适当加以规制,“黄牛”可能会愈发贪婪,虎视眈眈。这对于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而言,就像埋下了一颗颗“地雷”。

  谈及规制,笔者不禁有三问:有关部门能否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对从事“代行为”的机构加强授权管理,从实操层面加以规制,对其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收费金额加以限定?能否从源头上对“代经济”有关黑产利益链条进行打击,对涉及专业化团队的犯罪行为进行精准识别和监控?能否从如何解决市场供需失衡问题着手,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提升国产疫苗崛起的速度,重塑供给失衡市场格局?

  无论是代预约,还是代抢票、代挂号等,这些“代行为”中,每一位参与者都不能无视法律规定,破坏社会公平与规则。面对一次次公平的机会,在技术辅助下的参与者,请在法律红线内谨言慎行,尊重规则,确保公平,别让“互卷”出的代价由消费者埋单。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