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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太湖“明珠”更加闪亮 苏州吴中:构建协同监督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协作
2022-09-28 15:59: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戴佳 赵晓明 王梦轩

  本报讯(记者戴佳 见习记者赵晓明 通讯员王梦轩)“码头边的弃船已经被清理了,湖水也变得更加清澈,大家再也不用闻那股臭味了。”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太湖某码头边的废弃船只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家住附近的陈阿姨说。

  今年4月,吴中区检察院收到区人大常委会移送的线索,某码头边长期停泊三艘废弃船只,已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产生活。收到线索后,该院第一时间派员进行实地调查。检察官在现场看到,码头边停靠着三艘废弃船只,其中两艘处于半淹没状态,船上还有废弃生活物品,散发着刺鼻气味,严重影响附近水质。据周边居民反映,三艘船只在此处停放已有一段时间,因船主是外地人而一直未能取得联系。

  4月24日,吴中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后经多方努力与船主取得了联系,并协商达成一致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租赁挖机对沉船进行现场拆除,将拆除物送至填埋场规范处置。

  吴中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峥嵘介绍,吴中区拥有五分之四的太湖峰峦、五分之三的太湖水域、五分之二的太湖岸线,是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最大的区(县、市)。如何通过检察履职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是该院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近年来,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委与吴中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领域持续加强协作配合,一个个具体合作的事例彰显了协同监督取得的良好效果。为更好凝聚监督合力,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委、区检察院决定将协作配合以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8月3日,三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2年生态环境协同监督工作方案》,构建起人大、监察和检察协同监督机制,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到搭建沟通平台、问题线索转交、合力督促整改等各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

  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委在监督中发现的民事或者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将及时移送给吴中区检察院处理;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区检察院在监督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将及时移送给吴中区监委处置;吴中区监委、吴中区检察院将在日常监督、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通报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视情况采用询问、质询等方式开展进一步监督。

  记者了解到,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监督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监委将运用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对整改落实不力、虚假整改的依法追究责任;区检察院将运用检察建议书、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协同监督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也会向被监督对象反馈,视情况向区委汇报、向区政府通报,作为进一步深化协同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家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好各自监督优势,进一步织密监督网,形成生态环境协同监督的叠加效应和聚合效应,是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初衷和目的。”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表示。

  该协同机制建立以来,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废品回收行业管理不规范、某食品厂无环评手续及污水处置设施等问题线索移交吴中区检察院处理。接到线索后,吴中区检察院进行细致摸排,并约谈城市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我们将继续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生态环境监督领域的作用,不断强化与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委的配合协作,为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张峥嵘表示。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