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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强化行政检察监督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2018-07-04 12:15:00  来源: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依法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起草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于今年3月27日在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得到通过。 

  一、总体情况 

  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我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和接受各类线索共40余件,办结破坏资源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诉前程序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13

  二、工作经验及亮点 

  (一)强化自我约束,明确职责行使规范。始终秉持“依法规范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自行救济优先”等原则,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严格把握检察权运行边界,审慎开展监督。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相关制度规范,完善排查案件线索报告、立案审核和办案协调、案件跟踪监督、整改工作回访、信访案件结案备案等制度。 

  (二)注重内部管控,完善权力运行方式。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托内设业务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反向审视的功能,规范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坚持上下联动,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检察院的监督和支持,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严格按要求报省检察院审批,避免出现不当监督、过度监督、违法监督,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三)争取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推动工作稳妥开展。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是行政检察监督发挥成效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院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我市非法养殖情况调查报告》、《关于近年来外地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倾倒我市问题的情况反映》等调研报告。2017年11月,我院向市委专题报告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2018年4月,编写的《关于近年外地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倾倒我市问题》的情况反映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加强部门间横向协作。与市法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出台《太仓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暂行规定》,设立驻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室,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互询、执法联络、现场监督等工作机制。牵头市法制办、交运局、海事局、水利局等单位召开“护航长江、内河绿色畅通”工作座谈会,会签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围绕案件调查、证据保全、法律适用等问题统一认识、明确要求。 

  (五)加强与周边城市跨区域联动。与张家港市检察院、常熟市检察院会签《建立沿(长)江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配合、高效联动。在办理“长江太仓段垃圾倾倒案”过程中,我院与张家港市检察院共同提前介入,引导长江航运(苏州)公安局的侦查活动;与常熟市检察院密切协作,由常熟市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六)加强内部资源力量整合。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一体化办案等机制,形成内部合力。最近,在办理徐青松等人非法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中,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与侦查监督科4名员额检察官组成联合办案组,在批准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广泛收集污染环境危害结果的相关证据,为提起公益诉讼做好准备。 

  、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院将在市委和苏州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指示意见,不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继续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2018327日,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太仓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决定》和《太仓市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一方面明确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的依据、范围、途径、方式和程序,另一方面明确行政机关不落实检察建议内容时,可以提请人大通过视察调研、专题审议、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我院将以此为契机,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及时将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公益诉讼起诉书、法院判决书、人大交办事项结果以及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间的协作机制文件向人大报备,认真落实人大对行政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坚持“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把监督融入支持之中”的理念,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维护行政权威,有效发挥检察监督推动依法行政的作用,杜绝不当监督影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协助配合,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意见,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深度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两法衔接”平台的完善,通过开展检察调查努力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价值的检察建议。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犯罪预防、法治教育等工作。抓住公益这一核心,着力监督纠正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行政机关尽早把问题解决在诉前程序阶段。 

  (四)不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专业化人才力度,提高干警适应新形势、办理新案件、应对新情况的各项能力,通过设立专业办案组、青年精英人才培养计划、1+X人才培养模式、检察长助手等一系列组合拳,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能和政治定力,增添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后劲和动力。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