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重姜肱”一词出自《后汉书》,用来形容兄弟友爱、互帮互助,然而太仓有对兄弟却将亲情用在了歧途。近日,在明知兄嫂犯法的情况下,弟弟竟主动出来顶包,最终顶罪不成,反被以涉嫌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陈某威是太仓一公司的法人代表,其妻子杨某作为财务人员直接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2015年11月,杨某在明知公司与广东省某商贸公司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资金回流的方式通过中间人王某从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张,价税合计人民币150万余元,所涉税款人民币近22万元,已全部申报抵扣。
案发后,为包庇妻子杨某的犯罪行径,陈某威找到在自己公司做业务员的弟弟陈某健,让其出面“顶包”,将虚开发票罪行全部揽下。考虑到嫂子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而平日对其多方照顾的哥哥尚有缓刑在身,陈某健毅然答应为兄嫂顶罪。2017年6月,在公安机关对陈某健进行询问及之后的多次作证过程中,其虚构了向中间人王某购买货物并操作资金流转的情况,并隐瞒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陈某健的虚假证言对案件的办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度让侦查机关认定他才是虚开发票行为的实际操作人。
“需要发票的是公司,作为直接受益人的老板和会计却说不知情,这不符合常理。而且陈某威因有前科尚在缓刑期间,他找人顶包的可能性很大。”侦监科的案件讨论会上,承办检察官提出了该案的许多疑点。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承办检察官并没有急于对陈某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是制发补充侦查提纲,指明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挖掘线索。直到检察机关发现两家公司的一笔资金流向与陈某威等人供述不符,而陈某健更是解释不清该笔资金的用途。正是这一细节,让一直守口如瓶的杨某等人终于招供了虚开发票并企图让弟弟陈某健顶包的事实。
2018年1月17日,杨某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陈某威被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由于其在缓刑期内再犯新罪,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而陈某健虽没有参与虚开的犯罪行为,但其在明知嫂子杨某的违法事实后不但不阻止,反而隐瞒事实主动顶包,影响侦查机关办案,被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这次真得给检察官点个赞!若不是凭借承办人精湛过硬的业务能力发现了资金流动这一细节线索,并且制发了教科书般的补充侦查提纲,这个案件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庭审结束后,该案主审法官对检察官的出色表现竖起了大拇指。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