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系高检院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以来,该院向法院提起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查查明:2017年2月至4月期间,为提升熟食的味道和招揽顾客,太仓市某熟食店经营者潘某,使用非法添加罂粟物质的汤料加工熟牛肉,并将熟牛肉销售给不特定的消费者,非法获取销售收入共计人民币2385元。
2018年11月22日,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系高检院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以来,该院向法院提起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查查明:2017年2月至4月期间,为提升熟食的味道和招揽顾客,太仓市某熟食店经营者潘某,使用非法添加罂粟物质的汤料加工熟牛肉,并将熟牛肉销售给不特定的消费者,非法获取销售收入共计人民币23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