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我院青年干警按例开展业务学习。学习活动开始之前,大家进行了《刑法》总则法条默写填空小测试,本次测试范围为《刑法》总则第五十二条至第七十一条。
随后,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元琴带领大家开始业务学习活动。本次学习主要内容为《刑法》总则故意和过失、作为和不作为以及犯罪形态部分。讲述主要结合法考教材、《刑事审判参考》等案例展开。过程中大家就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区分、不同犯罪中犯罪预备和着手的认定等问题结合审判参考案例以及本院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了讨论交流。
5月29日晚,我院青年干警按例开展业务学习。学习活动开始之前,大家进行了《刑法》总则法条默写填空小测试,本次测试范围为《刑法》总则第五十二条至第七十一条。
随后,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元琴带领大家开始业务学习活动。本次学习主要内容为《刑法》总则故意和过失、作为和不作为以及犯罪形态部分。讲述主要结合法考教材、《刑事审判参考》等案例展开。过程中大家就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区分、不同犯罪中犯罪预备和着手的认定等问题结合审判参考案例以及本院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了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