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晚,我院青年干警按例开展业务学习。学习活动开始之前,大家进行了《刑事诉讼法》总则法条默写填空小测试,本次测试范围为《刑事诉讼法》总则第一条至第二十八条。
随后,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萍带领大家开始业务学习活动。本次学习主要内容为《刑法》分则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讲述主要结合司法解释、法考教材、《刑事审判参考》案例展开。
2023年6月12日晚,我院青年干警按例开展业务学习。学习活动开始之前,大家进行了《刑事诉讼法》总则法条默写填空小测试,本次测试范围为《刑事诉讼法》总则第一条至第二十八条。
随后,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萍带领大家开始业务学习活动。本次学习主要内容为《刑法》分则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讲述主要结合司法解释、法考教材、《刑事审判参考》案例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