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晚,我院青年干警按例开展业务学习。本次学习活动由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吟秋主讲。学习主要内容为《刑法》分则第六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和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讲述主要结合司法解释、法考教材、《刑事审判参考》案例展开。
讲述过程中,大家围绕案件展开讨论,一是2016年司法解释将原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情形删除后,如果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是否一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二是本院办理的几起非法行医提前介入案件中,个人因无证开办医疗机构被行政处罚,是否能理解为解释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此外,大家还围绕两起非法采挖海砂刑事案件,结合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办案指引对如何认定行为人主观明知海砂系非法采挖展开了观点交流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