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我院青年干警按例开展业务学习。本次学习活动由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朱文池主讲。学习主要内容为《刑法》分则第六章毒品犯罪专题。
主讲人主要结合司法解释、会议纪要、苏州优公赛集训资料、刑参案例等,讲述毒品数量认定、毒品犯罪既未遂等常见问题以及毒品犯罪立功、再犯等特殊问题。讲述过程中,大家围绕不同规定讨论了毒品犯罪的“主观明知推定”问题;结合某毒品犯罪案件讨论了相关问题。
10月30日晚,我院青年干警按例开展业务学习。本次学习活动由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朱文池主讲。学习主要内容为《刑法》分则第六章毒品犯罪专题。
主讲人主要结合司法解释、会议纪要、苏州优公赛集训资料、刑参案例等,讲述毒品数量认定、毒品犯罪既未遂等常见问题以及毒品犯罪立功、再犯等特殊问题。讲述过程中,大家围绕不同规定讨论了毒品犯罪的“主观明知推定”问题;结合某毒品犯罪案件讨论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