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交通类除外),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履行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部门负责人:刘娜娜(员额检察官、一级)
部门人员:李会(员额检察官、一级)、张金芝、朱文池、陈芳、唐华、顾敏娴、吴婷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交通类除外),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履行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部门负责人:刘娜娜(员额检察官、一级)
部门人员:李会(员额检察官、一级)、张金芝、朱文池、陈芳、唐华、顾敏娴、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