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假扮“黑社会”唬骗青少年案
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先后在无锡、昆山、太仓等地,假扮“黑社会”分子,寻找青少年为作案对象。其冒充所谓"老板"手下,虚构"老板"儿子被打、怀疑是被害人所为的事由,佯装要求被害人分别在监控探头下接受"老板"儿子辨认是否为打人者,并借口在辨认中不得携带手机,要求将手机统一放置,随后伺机将被害人手机拿走后逃离现场。
点评:青少年应提高自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切莫随意与陌生人搭讪,更不可轻信他人言辞。在外游玩时,要时刻看好随身财物,如遇可疑人员和危险情况,应第一时间寻求附近成年人的帮助,并伺机联系家长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