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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检察院2018年打击与防范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一)
2018-12-29 10:04: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一)微信“摇一摇”诈骗案 

  201712月至2018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燕、黄某响、蔡某、李某、梁某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番禹区等地,采用微信摇一摇功能,添加受害人为好友,以交朋友、谈恋爱为名骗取对方信任,聊天过程中如语音、通话等事项,由犯罪嫌疑人黄某燕操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响、蔡某、李某、梁某等人则冒充女性,以需要路费、手术费、营养费为名,骗取对方钱财。 

  点评:网上交友有风险,聊天转账需谨慎。用社交软件交友时,大家要时刻保持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对方的言论。在未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前,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父母信息和经济状况等。此外,若无必要,不要与网上结识的朋友相约见面,更不要轻易将钱财转给对方。一旦遭遇诈骗等侵害,要保留好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