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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之公开听证会
2020-06-18 14:12: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6月12日上午,我院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苏州市人大代表张永霞、太仓市政协委员吴东方、苏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李春生三人担任听证员,对余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审查,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共同参加本次听证。

  2019年11月30日、12月31日,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趁其女友陈某不备,偷用其手机分四次将陈某支付宝中的33000元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

  该案由于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认定与公安机关不一致,同时为化解社会矛盾,决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我院副检察长杨耀红主持。会上,该案主办检察官、副检察长李峰介绍了案件受理审查情况,出示了本该案的相关证据,并阐述了适用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侦查机关代表、辩护人分别对该案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希望司法机关可以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重新做人。随后,听证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等情况进行提问,并就该案进行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年纪尚轻,与被害人系男女朋友,案发之前两人感情稳定,关系亲密,其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训诫的基础上,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会后,听证员对我院通过公开审查听取意见的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既依据了法律,又兼顾了情理,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也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增强了检察公信力。

  我院将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检察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