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工作。第一季度,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5件225人,受案数环比上升2%。第一季度批准逮捕81件113人,不批准逮捕47件93人,批捕率为54.9% 。
2.审查起诉工作。第一季度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381件479人,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下降4.03%。第一季度向法院起诉案239件293人,不起诉15件16人。
(二)控告申诉检察
第一季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与去年同期39件相比上升5.12%。第一季度办理被害人救助案件4件4人次;办理检调对接案件2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
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案件6件,其中办结一件,截止4月2日,本部门尚积存5件案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
第一季度看守所共检察收押各类在押人员354名;检察释放各类在押人员360名。书面提出检察建议共计1份;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决定审查案件1件;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1件;口头检察建议6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单独安全防范检察6次,联合安全防范检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