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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有偿提供上万手机信息 电信小老板被起诉
2019-08-28 09:39: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金芝

  朋友提供身份证号,请求帮忙查询名下电话号码。身为电信营业厅老板的赵某碍于情面,帮对方查了一万多条信息,收下了五千余元“辛苦费”,没成想触犯了刑法,双双被起诉。

  赵某大学毕业后在湖南老家经营了一家规模不大的电信营业厅,主营天翼产品、固定电话、互联网宽带、电话充值卡销售等,生活还算过得去。

  2017年11月,一位一起跑电信业务的朋友胡某找到赵某,说他的儿子小胡在做催收银行卡欠款的工作,需要赵某帮忙用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来查询其名下的手机号码。胡某同时表示,查到会给赵某一小笔“辛苦费”。赵某起初迟疑,因为根据公司的规定,不能随意查询客户名下的电话号码。但赵某又觉得胡某是熟人,平时的业务还要需要他多照应,再加上胡某一直强调自己的儿子在正规资产公司上班,查个电话号码应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便答应帮忙。

  接下来的日子,赵某一有时间就会帮小胡查询他所需要的电话号码。久而久之,赵某觉得自己要忙于店内外生意没时间,便让店员吴某帮着一起查,并分了一些辛苦费给吴某。直至案发,二人不知不觉间已帮小胡查了一万余条信息,并从中获得五千余元“辛苦费”。

  赵某没想到的是,小胡其实是一名“信息贩子”。他要这些手机号并非用于催收银行欠款,而是冒充机主身份骗取个人信息,之后在“地下市场”非法出售。2018年,小胡的下家因贩卖公民信息被我省太仓市公安局抓获,警方顺藤摸瓜,最终将同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赵某和小胡等人一并抓获归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即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5月15日,太仓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赵某等人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