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愚”夫
2019-03-29 16:10:00  来源:太仓市检察院  作者:潘永峰

  从赶海搏浪的渔夫到违法犯罪的“愚夫”,有时就在一念之间,80后的“捕鱼达人”匡某就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渔民家庭长大的匡某继承了父亲出色的捕鱼本领,2012年,刚三十出头的他就买了艘属于自己的渔船,开启了“船老大”的生涯。每一位“靠海为生”的渔夫都知道,5月到9月属于国家规定的海洋禁渔期,所有渔船一律不准出海捕捞,已经当了6年船老大的匡某对此了然于心。

  然而2018年5月11日,手头紧张的匡某以为刚入禁渔期巡查并不严,不顾众人的反对,还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出海了。然而首次偷捕的匡某运气并不好,经过一天多的航行,船一路开到了连云港外海,却依然一无所获。

  正当匡某准备返航时,恰巧遇到了在附近巡逻的渔政执法船。随后,执法船立即要求匡某停船接受检查。

  第一次出海偷捕就遇到执法船,匡某当时害怕得不行,一心想着不能被抓住。看着执法船一步步地靠近,匡某上演了一出“飙船”大戏——他先将捕鱼工具迅速扔到海里,随后开足马力加速逃跑。当执法船释放了执法小艇进行追击时,匡某便驾驶渔船在海面上玩起了“S弯”。而每当执法小艇要靠梆时,匡某就掉头往反方向跑,有时两船甚至相距仅十余米。执法小艇为避免发生碰撞,也不敢贸然上前,追击持续了十几分钟均未能成功登船。

  “我当时也知道这种逃跑方式很危险,大海上开船不像陆地上开车那样好掌控,稍有不慎就会相撞。我就是想让他们不敢靠近。”面对讯问,匡某坦言自己对这种“飙船”的危险性心知肚明。

  就当匡某以为自己摆脱了追查准备掉头驶离时,其所驾渔船不慎与执法小艇发生了碰撞,导致执法艇安全气囊破裂,险些发生沉船的严重后果,渔政执法人员最终被迫放弃了追击。“没想到他会那么大胆,直接掉头就冲过来,现在想想都后怕。”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执法人员至今仍心有余悸。

  案发后,匡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并赔偿了渔政执法小艇的修理费用。根据我国《刑法》,匡某涉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被移交到我院审查起诉。

  作为本案的承办人,当我了解完整个案情时,不禁对匡某的行为感慨万分。虽然匡某确属在禁渔期驾渔船出海,但因为并未捕到鱼,当执法船要求其停船接受检查时,如果他能够好好配合,那么很可能仅被处以行政处罚。然而,心虚的匡某为了逃避罪责,竟一时冲动暴力抗法,最终触犯了刑法,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是维护社会正常管理的需要,其最终目的也是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暴力抗法不仅损害国家执法权威,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且也会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任何法治国家所不容。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切不可像匡某一般,一失足成千古恨。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