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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鼠”落网记
2019-01-04 13:13: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前不久,我作为承办检察官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太仓市某贸易公司的业务员小陈在一年的时间内私自挪用公司货款400余万元进行网络赌博,最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依法批捕。

  “小陈平日里表现非常优秀,他怎么会干出这样的事情……”,直到案发,公司总经理林某也没想明白,隐藏在他公司里的“硕鼠”,竟是一直器重的业务骨干小陈。 

  80后的小陈中专毕业后先是在老家的食品厂上班,201410月到太仓某贸易公司担任销售员。凭借着踏实肯干的劲头,在销售员的岗位上,小陈干的风生水起,很快便成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工资也从当初的几千元迅速提升到近一万元。事业蒸蒸日上,妻子的工作也比较顺利,他们本可以有个幸福的生活,但一切从小陈染上赌博的陋习开始便戛然而止。 

  2016年初,在老乡的引诱下,小陈开始在网上进行赌球活动。然而在吆五喝六的赌场里,输赢又岂是小陈能够左右的,不断地亏钱挖空了他的积蓄,小陈便动起了歪脑筋。作为公司负责销售的业务员,小陈利用收取货款的工作便利,先是将客户交给其的承兑汇票私自留下不交给公司,并欺骗公司说客户资金紧张,未能及时付款。然后其再将这些承兑汇票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拿到跟其有业务往来的上海某公司任某处贴现,贴现的资金直接打到小陈的个人账户上。拿到这些贴现的钱后,小陈再转账给其赌博的上家, 由上家将钱款打到其赌博网站的个人账户中,其就可以在网上赌球了。 

  因深得公司信任,小陈挪用公司资金的事情并未被及时发觉。而小陈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疯狂作案,先后挪用公司的货款达400余万元,至案发仅归还5万余元,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像小陈这样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的例子不在少数,他们往往以为自己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然而天网恢恢,蝇营狗苟之事,终究纸包不住火。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法律是严肃的,敬畏法律、坚守底线,应当成为每个人的基本行为准则。 

  赌场之上无赢家,任何幻想着靠赌博而大发横财的人,最终往往落得人去财空的下场。美好的生活不会从天而降,需要每个人为之付出汗水和努力,更需要用心经营和守护。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