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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碰瓷高手”盯上了“补考生”!
2020-10-27 15:21: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太仓市的一伙人就盯上了这批“无证”的补考生,通过驾驶汽车故意“碰瓷”的方式敲诈钱财,让许多受害者吃了“哑巴亏”。

2019年6月10日,太仓市民杨某前往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当场被扣了12分,驾驶证也被交警部门暂扣。考虑到车管所并不远,为图方便,杨某选择自己开车前往车管所参加重修。

当日下午,杨某完成学习驾车返回,结果刚开出车管所没多久,车的右后侧便被一辆宝马轿车追尾。从对方车上下来的两名中年男子先是责骂杨某“不会开车”,后又要求支付1.5万元修理费,否则便报警“走程序”。一听对方要报警,无证驾驶的杨某顿时慌了神,他不断赔礼道歉,并按对方要求赔偿了1.5万元“私了”。

几天后,杨某在闲聊时得知,同学沈某也曾遇到过类似经历——他也是刚出车管所没多久便被人追尾,对方先是索赔1.5万元,后沈某经讨价还价赔了6000元。更让他俩诧异的是,通过对比转账信息,他们发现收款的居然是同一个人。

怀疑掉入圈套的二人立即报了警。2019年6月至8月,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张某、张某路和林某先后到案。经查,2019年5月起,张某和朋友张某路、林某经合谋后,成立了专门碰瓷“补考生”的敲诈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先由一人在车管所内寻找因驾照被扣分需要补考的驾驶员作为目标,待被害人驾车离开后通知同伙驾车尾随,后找机会故意碰撞被害人车辆,再利用被害人驾驶证分数被扣完不敢报警等心理,隐瞒事故真相,让被害人掏钱“私了”。

2019年5月6日至6月12日,三人采用上述手段在苏州市、太仓市等地作案9起,敲诈金额共计5万余元。

到案后,林某在其他同伙均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始终拒不认罪,且因其一直负责在车管所内搜寻作案目标,并没有直接参与驾车碰瓷,故在太仓的5名被害人均未提及或辨认出林某。检察官遂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通过调取林某手机定位及转账记录,再结合张某二人的供述,最终补齐了林某参与共同犯罪的证据。

近日,林某被太仓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此前,该团伙另外2名成员张某、张某路已于2019年12月因犯敲诈勒索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1万元和一年零三个月、罚金5000元。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