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在太仓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建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平安建设,保障社会稳定
围绕打造平安太仓“升级版”,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我市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84件76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02件521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8.6%和8.7%;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34件1423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993件1251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13.9%和3.8%。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分别占起诉案件的5.3%和34.2%。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件19人,涉案金额3亿余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248人,不起诉64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定期排查涉检矛盾纠纷隐患,制订稳控调处预案,妥善处置和化解涉检信访问题。坚持检察长定期接访、预约接访等制度,完善信访受理网络平台,畅通信访渠道,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190件,已全部依法办结。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探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出台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向8名特困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4.8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继续完善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办案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心理辅导、管护帮教等措施,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共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件40人,案件数同比下降11.4%。结合司法办案加强风险研判,报送调研分析报告8篇,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其中,《我市非法养殖情况调查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当前药品“污粉”非法交易形成利益链亟待加强监管》被省委办公厅信息内刊采用。坚持检力下沉,发挥港区、沙溪检察室作用,突出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执法监督、预防犯罪宣传等工作重点,维护基层稳定、服务基层发展、保障基层民生。
二、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320万余元。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领域、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其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查办8件8人,在惠民补贴资金领域查办3件4人,有力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依法惩处长期 “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共立案查办2件2人。
不断健全办案机制。积极拓展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与举报信息保护工作,及时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与市纪委、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衔接配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作用互补、办案力量互助,保障案件查处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发现犯罪、固定证据、突破案件的能力。健全侦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对案件的审查把关,确保办案质量,有1件案件被推荐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的评选。
积极开展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加强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深刻剖析涉农补贴、国企、税务等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制度漏洞,举办案因剖析会2场,制发预防调查报告、专项报告和检察建议8份,推动建章立制。认真总结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形成年度专题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通网上查询功能,拓展查询范围,全年共提供查询服务1799批次。通过建立检企共建机制、“预防邮路”志愿服务、预防专题讲座等活动,继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教工作,倡导和弘扬崇廉拒腐、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诉讼监督职责,着力提升监督的质量、水平和效果,促进公正司法。
在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中,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件1人,对遗漏罪犯追加起诉1人、1单位,对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被采纳并决定再审。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市法院、公安局、国土局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积极开展打击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及时介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2人。
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25人,经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6件18人,开展特赦检察监督3件3人。依法对监管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及时纠正监外罪犯脱漏管现象,对1名已不符合条件的监外执行人员、3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缓刑罪犯督促收监执行。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与市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太仓市驻看守所律师值班制度》,由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合理诉求。
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中,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25件,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裁定再审2件,改判2件。对中级法院二审生效判决,建议苏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法院依法改判1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1件。与市公安局联合查处一起诉讼标的为40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已依法改判。设立驻环保局检察工作室,以支持起诉方式办理我市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促使涉事企业对被污染河道进行清理。积极推动我市设立环境保护公益组织,撰写的专题调研报告《我市亟待设立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加强自身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2299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围绕办案区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通过个人剖析、集中分析、组织检查等方式,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坚持开门评检察,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出台《刑事案件流程监管暂行办法》等6项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整合来访接待、律师阅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职能于一体,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出台服务规范,提供窗口服务。一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76批98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527人次,为群众释法答疑156人次。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不起诉决定书和生效判决起诉书84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条。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动态信息464篇。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我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推动该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完善主动接受监督机制。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性联络工作机制,采取专题报告、通报情况、邀请视察、举办“检察开放月”活动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司法办案的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3件。创新建立社会评议机制,选任10名社会评议员,对46件拟不起诉案件开展监督评议,采纳评议员意见1件,该案提起公诉后现已判决。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大力提升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政治、业务、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我是共产党员”专项教育活动,采取专题党课、专家辅导、主题征文等方式,深入查摆、坚决整改 “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机制,出台《关于规范检察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采取谈心谈话、季度业绩评估、队伍状况分析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干警队伍的思想动态。通过发布表扬书、评选季度之星、开设“我身边的同事”专栏等方式,注重学习身边典型人物,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深入开展检察人才培养工程,搭建青年干警导师制、检察长助手制、干警跨部门辅岗等培养平台,推行中层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助力干警成长成才。紧扣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大力加强“学、练、用”相结合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干警论辩赛、侦讯模拟、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重点加强对新进人员、初任检察官、晋升检察官序列及换岗人员的专业培训,全年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2期283人次,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配合苏州市检察院巡视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工作,并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履行“一岗双责”、廉洁教育、选人用人等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做到周周有计划、月月有点评、季度有分析。开展“勤政廉政半月谈”活动,共对4个部门的11名同志进行关爱谈话。推行每周检务督察制度,对干警在岗履职、遵章守纪、会风会纪等开展日常督察36次,检察干警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改变。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成效体现得还不够全面、充分,司法办案的综合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严格公正规范司法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变化,干警队伍的司法理念和素能还不相适应,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编制不足、人才流失的矛盾较为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关心支持,采取务实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刻理解“五大发展”新理念,切实担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严格公正规范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上有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实质内涵,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我市“稳增快转、改革开放、城乡统筹、民生改善、文化引领、依法治市”等六大任务,务实谋划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的新思路、新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十三五”良好开局营造优质高效的司法环境。
二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有新成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太仓建设。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继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三是在严格公正规范司法上有新成效。继续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引导干警将法治理念、规范意识内化为思想和行为自觉,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继续推进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监督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断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机制。
四是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上有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改革配套文件,按照改革的导向和要求,对本院办案组织设置、人员分类、机构整合等问题提前思考谋划,同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员队伍稳定,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稳妥有序落实。积极争取市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立足实际做好改革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激发推进改革正能量。
五是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针对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实行分类管理,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司法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氛围。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团结拼搏,奋发有为,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谱写好中国梦的太仓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检察工作报告》中有关词、句及内容的说明
1.该报告中所用数据为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2月25日。
2.P4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为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江苏省检察机关强化服务意识,经过半年多的研发、测试,在互联网上开通了申请和接收查询结果的平台(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从2015年5月15日起,需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个人和单位只要凭借有效身份证号,就可以在网上提交申请,3日内便可以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
3.P4“预防邮路”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为弘扬清廉文化,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根据省、苏州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我院与邮政部门联合成立太仓邮政“预防邮路”志愿服务大队,下设 6 个分队,并举行“预防邮路”启动仪式,成立“预防邮路”工作室,先后出台实施意见、协作机制、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管理办法、活动规划,开展了一系列预防宣传、发放预防宣传资料、预防社会调查、受理并反馈预防咨询等活动。
4.P5“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5. P6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为此,我院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重点整治16方面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6.P6统一业务系统: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集中研发了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搭建起一个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司法办案平台,实现各级院、各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对司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有力提升了整体司法能力、效率和水平。
7. P6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建立的案件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2014年10月1日上线运行,全国各级检察院在该网站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网址:http://www.ajxxgk.jcy.gov.cn/html/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