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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2017-01-19 10:57:00  来源:

  ––––2017年1月6日在太仓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董启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规范化和检察信息化建设,凝神聚力、忠诚履职,团结拼搏、开拓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保障大局具体有力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履行职责着眼全局,司法办案服务发展。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继出台服务太仓现代化建设、护航沿江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太仓“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等工作意见,扎实开展“检察工作基层行”、“三访三促”、“服务六小行业”等活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非公经济的实施意见,办理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犯罪案件110件172人,通过设立民营企业法律咨询点、建立涉企信访绿色通道、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主动为非公经济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工程,与市场监督管理、科技、新闻出版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案件通报制度,共同开展打击犯罪、预防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为我市打造创新创业聚集高地提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参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专项治理工作,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8件106人。结合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建议,报送的暴力伤害中小学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分析报告被中共中央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重视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办案风险评估、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等机制,扎实开展检察长接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44件(次)。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开展心理疏导、家长课堂、基地帮教等系列护苗活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未检“12345”工作模式分别入选苏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品牌经验做法”,青少年维权工作受到共青团中央考察组的充分肯定。

  切实加强民生保护。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设立驻环保局检察工作室,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共同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四员四动”环境检察工作格局,共介入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情况调查20余次,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8件10人。加大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工作意见,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聘请联络员等方式,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4件24人。建成并启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积极发挥派驻港区、沙溪检察室一线平台作用,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监督基层执法,借助司法救助、党员志愿者服务、结对帮扶等平台,共向61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50.6万元,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突出司法办案,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履行

  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不断提高平安太仓、法治太仓建设水平。

  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702人,提起公诉6243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274人、提起公诉1877人,依法妥善办理“天鑫汇”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10”组织中国公民出境赌博案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从宽处理,共不批准逮捕1102人、不起诉248人。健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64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28件。注重探索和完善司法办案机制,健全“三阅三校”、内审员等检察环节刑事错案预防机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与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自2014年8月以来运用该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25件134人,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2天,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厉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国企领域、民生领域、国家财政补贴领域为重点,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8件6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件14人,科级干部2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60万元。严肃查办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共立案查办11件11人。着力推进智慧侦查建设,探索建立网络受理反腐举报线索、检银双向查询绿色通道等机制,办案质量和效果持续提升,所办理的4起案件获评全省、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质案件”。注重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预防调查的决策参考作用,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双平台”建设、秸秆收购补贴资金管理等制度16项。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功能和范围,启用网上查询新模式,共提供查询服务5674批次。创新开展“廉洁与青春同行”、“预防为企业发展护航”、“预防邮路”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依托“阳光检察”宣讲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预防宣教229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2万人,阳光检察警示教育基地获评“苏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拍摄的职务犯罪预防微电影《心莲》在全省检察微电影评选中荣获二等奖。

  统筹推进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30人,追加逮捕46人、追加起诉36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全市23家行政机关互联互通,有效拓展了监督空间。严把程序适用关、派员出庭关和事后审查关,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请)抗诉4件。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及监管活动违法行为12次,办理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107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88人,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针对刑事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先后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等专项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推出律师驻看守所值班制度,先后协助83名值班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服务203件(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肯定。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完善多元化的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153件,提起民事行政抗诉5件,建议提出民事行政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防范虚假诉讼等联动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件。

  (三)注重改革创新,检察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坚持稳妥推进、狠抓落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机制性难题。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稳妥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检察官员额制、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按照“考试+考核”的办法,选任31名员额检察官。设立相对固定的办案组织,配置检察官办案组9个、独任检察官14个,按照省检察院制定的检察官权限清单,科学设置员额检察官职责权限,突出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以及办案组织的专业化。完善司法办案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完善案件质量专项监督、检察官讨论案件联席会议等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办案区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检查活动,通过集中查、专项查、开门评等方式,对逐案评查中梳理出的3类11个方面的不规范问题逐项纠正,出台《刑事案件流程监管暂行办法》等6项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开辟专门接待、阅卷场所,推出案件流程信息“短信+专递”告知方式,自去年3月份以来主动推送诉讼节点告知服务160次。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评价,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督,促进提高司法水平。

  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动处置信访违法行为、诉访分离等工作机制,以多方参与、法律引导的方式推动落实信访终结制度。深化检务公开,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统一发布职务犯罪案件信息43条,公开已生效刑事判决案件的起诉书2024份,对应公开的案件信息做到全部公开。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动我市成立环保公益组织“绿茵环境公益服务中心”,以支持起诉方式办理我市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去年以来针对3起污染环境案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5份。

  (四)强化队伍建设,干警综合素能有效提升

  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健全“检察长领题导读”、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检委会学习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院党组中心组被评为“太仓市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先进集体”。出台《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人物55人次。

  注重专业化人才培养。坚持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升干警素能的有效途径,紧扣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创立检察官大讲堂、反贪课堂等,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法律文书评比、公诉干警论辩赛等活动,38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评为“业务标兵”、“办案能手”。深入实施青年干警培养规划,推出中层后备干部培养制、青年干警导师制、检察长助手制,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依托娄东检察学社,开展文化沙龙、案例研讨、主题读书等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增强职业荣誉感,改建的“职工书屋”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国家级示范点。

  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履行“一岗双责”、廉洁教育、选人用人等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勤政廉政半月谈”实现全院中层以上干警全覆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了加强内部监督、在执法办案中防止利益冲突、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专项督察等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作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卡”和检纪检规“口袋书”,拍摄廉政微电影《我们有规定》,推行“改进作风执法为民”十项承诺、“表扬书、批评书和问责书”等制度,检务督察长机制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通过报告工作、组织座谈、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连续五年开展检察开放月、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基层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措施,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68件,建立社会评议机制,共对92件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监督评议,采纳评议员不同意见3件。

  二、工作体会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检察工作在科学发展道路上积极探索、砥砺前进的五年,是检察工作持续提升、全面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在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我院获得苏州市级以上集体荣誉69次,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全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五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领导、监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传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我院探索和积累了新的经验和体会,主要是:

  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政治原则,全面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对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

  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是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使命。切实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突出服务重点,增强服务效果,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大局同频共振、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始终以维护民生民利为导向,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开展专项查案工作,强化为民服务窗口建设,通过司法办案助力太仓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强化监督、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发展的核心要义。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始终以检察业务为中心,在司法办案中提升水平、彰显价值。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持续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法律监督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办理了一批质量优、效果好的典型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是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新的办案责任制,努力实现检察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介入引导侦查、非法证据排除等办案机制,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检察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了新发展。

  坚持狠抓队伍、从严治检,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坚实基础。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和根本,注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司法办案能力不断提高,政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为检察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年的成绩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五年的经验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水平和效果需要提升,检察工作与全市工作大局融合还不够密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不够协调,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改革创新、奋力争先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有的检察人员对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存在畏难情绪;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案多人少、人员流失问题较为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7年的工作思路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省、苏州和我市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司法改革、检察工作全面提升的攻坚之年。我院2017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力求创新转型、实现富民惠民”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使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市努力在“两聚一高”实践中奋勇争先作出新贡献。突出做好四项主要工作:

  一是精准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围绕全市大局谋划工作,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慎重对待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型商业模式、投资模式,支持创新探索,保护创新成果,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积极参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履职尽责,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惩治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太仓建设。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结合司法办案分析重点领域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促进预防治理。切实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审慎选择办案时机,有针对性地补齐监督短板,提升监督质效,确保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是聚力改革,积极破解发展难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使检察机关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完善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健全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各个方面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四是全面从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注重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职业素养,有效提振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不断完善自身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准确把握时代的新发展、新变化,深刻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忘初心,加压奋进,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切实担当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水平和业绩,为我市在“两聚一高”实践中奋勇争先书写更加辉煌的检察篇章!

  附件:

  《检察工作报告》中有关词、句及内容的说明

  1. 该报告中所用数据为2011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25日。

  2. P2护航沿江生态文明建设:为拓展横向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我院与张家港市、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2月建立保护沿(长)江区域环境联动协作机制,通过会签协作意见、召开联络会议、协同查办案件等方式,护航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沿江生态文明建设。

  3. P3未检“12345”工作模式: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积极推行“12345”未检工作模式,取得良好效果。“12345”未检工作模式即指专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一支队伍”,构筑司法关爱和社会关爱“两张网络”,搭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协作和犯罪记录封存信息“三个平台”,构建未成年人审前羁押风险研判、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四项机制”,实施育苗工程、牵手工程、净化工程、阳光工程和启航工程“五大工程”。

  4. P3“四员四动”:指我院围绕“打造田园城市新样本、民生幸福首善区”目标,着力打造的“四员四动”环保检察工作格局,即当好环保信息“调查员”,推动环保治理现代化;当好执法衔接“联络员”,推动环保协作一体化;当好环保法治“监督员”,推动环保司法专业化;当好防范教育“宣传员”,推动环保预防深入化。

  5. P3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我院于2014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中心内设接待区、警务区、候访区和配套区,集多项检察职能于一体,统一设立对外窗口,为群众提供更为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6. P4“三阅三校”:是我院在法律文书制作上推出的一项新机制,即对于每一起案件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文书,均要求做好承办人通览通读、书记员再读校对、科室全体集中听校。

  7. P5 村级财务管理“双平台”:是指“村集体财务监管平台”和“资产管理交易平台”。

  8. P5“预防邮路”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为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根据省、苏州市检察院统一部署,2015年8月,我院与邮政部门联合成立太仓邮政“预防邮路”志愿服务大队,下设6个分队,并举行“预防邮路”启动仪式,成立工作室,先后出台实施意见、协作机制、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了一系列预防宣传、预防社会调查、受理并反馈预防咨询等活动。

  9. P5刑事执行检察:经有关部门批准,我院于2015年6月将内设机构“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该部门在原有职责基础上,新增加了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

  10. P7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建立的案件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2014年10月1日上线运行,全国各级检察院在该网站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网址:http://www.ajxxgk.jcy.gov.cn/html/index.html。

  11. P7 新媒体平台:即太仓检察微博,2013年5月14日在新浪网站注册并正式上线运行,网址:

  http://weibo.com/p/1001063462701344/home?from=page_100106&mod=TAB#place;太仓检察微信公众号,2014年5月9日在腾讯网站开通上线。

  微博二维码为: 微信公众号为:

  12. P7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部署。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作出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苏州市检察机关被确定为提起公益诉讼首批试点院。

  13. P12 三个强化: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编辑:王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