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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捡到的医保卡并消费 两名嫌疑人涉嫌诈骗被起诉
2018-07-04 12:01:00  来源:  作者:陆豪君

  医保卡被称为百姓的“救命卡”,不仅可以用来支付医院的医疗费用,还可以在药房刷卡买药,可是每个人都只能使用自己的专属医保卡,要是有意冒用他人的医保卡,便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近日,小孙、老汤被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老徐是太仓保安公司的一名普通保安,家庭经济条件很一般。今年五月初他在家门口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完钱正准备离开时,突然在门口的地上看到有一张类似银行卡的卡片,他拿起一看,原来是张医保卡。现在医保卡的功能很强大,不仅可以看病报销,药房也能买药。老徐寻思着兴许这卡里面还有点钱,便捡起来拿去药房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卡内竟然有一万余元!老徐手头最近有点吃紧,不禁打起了这张医保卡的主意,正好ATM机边上有高价回收医保卡的小广告,就根据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接头人小孙。 

  小孙是个无业游民,整天游手好闲,以张贴小广告谋生,并且跟有多次前科劣迹的老汤混在一起,两人长期谋划准备大干一票。那天两人在昆山街上游荡,接到老徐的电话,说有张医保卡收不收,小孙问他准备卖多少钱,老徐说四千。小孙想了想后就同意了。小孙和老汤骑着摩托车来到太仓,当场支付了九百元给老徐,还有三千一百元说等他们将医保卡里的钱刷出来之后再转给他。之后俩人便拿着医保卡冒充卡的所有人在太仓的医院、药店疯狂刷卡买药, 买了药之后再拿到昆山去卖,后来他们这些药卖了一共大约五千多元。 

  检察官也借此案提醒广大群众,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具有专属性。医保卡不能冒用更不能买卖,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太仓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