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工作。1. 审查逮捕工作。本季度,我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3件238人,受案数同比增长24.5%,环比第二季度下降1.7%。本季度批准逮捕119件160人,不批准逮捕61件100人,批捕率为61.5% ,批捕率环比上一季度增长1.2%。
2.审查起诉工作。本季度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341件508人,案件数同比下降14.54%;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案件3件4人。本季度向法院起诉案件291件401人,不起诉43件68人。经审查,本季度无无罪判决、无撤回起诉、无定性和重大事实改变案件。本季度收到法院判决285件404人,提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起诉遗漏罪行1件1人。
3.立案监督工作
(1)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第三季度本院侦查监督科共对侦查机关、部门提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0件。
(2)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第三季度本院侦查监督科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0件。
(3)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情况:第三季度共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0人。
(二)控告申诉检察
第三季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举报2件。控告7件。申诉23件。其他类19件。
本季度办理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7人次,救助金额共计10万元。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三季度,共受理民事案件8件,移送公安机关虚假诉讼线索2条,中止审查1件,制发检察建议5份,不支持监督决定书4份,终结审查1件。
第三季度,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18件,检察建议受理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2个,改进工作建议2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
第三季度看守所共检察收押各类在押人员413名;检察释放各类在押人员394名。书面提出检察建议共计3份;书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共计1份;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3件,金额2.2万元;口头检察建议5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单独安全防范检察3次,联合安全防范检察1次。
案件特点
1.审查逮捕工作。
本季度批准逮捕案件中,批捕盗窃罪24人,与去年同期(33人)相比下降了27.3%。
2.审查起诉工作。
(1)受理指标数环比有所上升、审结指标数环比有所上升,本季度受理案件344件512人,案件数环比上升13.53%,本季度审结案件351件550人,环比上升21.45%。
(2)盗窃案件呈下降趋势。本季度共受理盗窃案件51件62人,案件数环比下降21.54%,同比下降32.00%,下降明显。
(3)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本季度共受理诈骗案件15件67人,案件数环比上升25.00%,同比上升50.00%,上升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