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工作。本季度,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6件215人,受案数环比下降13.1%。本季度批准逮捕93件137人,不批准逮捕31件66人,批捕率为67.5%。
2.审查起诉工作。本季度,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321件442人,案件数同比下降16.62%。本季度向法院起诉案件225件298人,不起诉22件46人。经审查无无罪判决、无撤回起诉案件。本季度收到法院判决214件282人,纠正审判机关违法意见1份。
3.立案监督工作
(1)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第一季度本院侦查监督科共对侦查机关、部门提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2件。
(2)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第一季度本院侦查监督科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0件。
(3)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情况:第一季度共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0人。
(二)控告申诉检察
第一季度控申科共受理群众来信来47件。举报1件,1件举报线索转市纪委监察委处理。控告7件。申诉30件。其他类3件。救助6件。
本季度办理被害人救助案件6件6人次,救助金额共计8万元;办理检调对接案件1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19年第一季度,本部门共受理46件,审结45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
第一季度看守所共检察收押各类在押人员304名;检察释放各类在押人员325名。书面提出检察建议共计0份;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3件;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45件,金额83.7万元;口头检察建议6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单独安全防范检察3次,联合安全防范检察1次。
二、案件特点
(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工作。
本季度批准逮捕案件中,批捕盗窃罪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8%,批捕诈骗罪2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71%。
2.审查起诉工作。
(1)开设赌场类案件明显增多。本季度共受理开设赌场类案件5件,案件数同比(2018年一季度1件)上升400%,环比(2018年四季度1件)上升400%,增幅明显。
(2)敲诈勒索类案件明显增多。本季度受理敲诈勒索类案件6件,案件数同比(2018年一季度1件)上升500%,环比(2018年四季度2件)上升200%,增幅明显。